可以說,公務用車中包含的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都有特殊改裝的車型,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歸于執法用車。
近年來,各地執法車采購項目不斷增加,執法用車需求也在穩步增長。行業相關負責人透露,據估算,全國每年的執法用車需求至少5萬輛,包括新增和更新車輛需求。我國一些邊遠地區執法用車缺口較大,比如僅新疆一個地區每年執法用車需求就達到1萬輛。整車企業與改裝車企業及其他警用裝備企業加大合作是業內大勢所趨,未來執法車市場需求不斷細化和提升,僅靠整車企業無法完全滿足,只有強強聯合,才能共同發展。
所謂智慧警車,就是在警車上部署智慧警車終端,采集特定人員特征、嫌疑車輛特征等關鍵信息,并連接智慧云平臺進行比對,實現采集信息的智能化分析工作。
通過智能分析與比對技術,與智慧警車的前端庫、后端公安數據庫實時比對,及時發現目標,及時向車上民警、指揮中心發出預警,引導民警快速處置,使得警車既能作為智能網絡電子監測預警終端,還能作為臨時指揮中心,發揮監控、報警、指揮調度多種功能,提升應急處置與現場指揮的能力,做到“全面收集、預警準確、處置迅速”。
3、智能識別:有效提高警務執法效率
人臉識別系統對于模糊人臉的識別對比
隨著信息化、大數據的縱深發展,以“數據+智能”為關鍵要素的現代化偵查打擊模式不斷形成完善,人工智能正在從意識到實戰加快對傳統偵查辦案工作的“智能化改造”。人工智能技術將深刻改變公安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質態,融入犯罪傾向分析、案件特征分析等功能的人工智能系統,可以自動搜集各類信息數據并智能分析關聯要素,偵查辦案更加高效化、智慧化。
人工智能的發展,為構造智慧警務提供了有力條件,有利于拓展現代警務功能、促進警務機制改革和提升警務管理精細化水平。作為創新發展的強引擎,人工智能推動公安工作實現了更高水平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