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警燈、警報器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
警車、警燈、警報器為國家規定的人民警察專用警用裝備,人民警察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依規正確使用警用裝備,如果沒有經特許批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使用警用裝備?,F實中存在一些違反規定使用警車的情況,究其原因主要是大家自覺遵章守紀的意識不強,領導管理不力等很多因素。 下面為我簡單梳理一下警車等警用裝備如何正確使用的情況。
一、使用條件
公安機關執行偵查、警衛、治安、巡邏、勘查、押解以及其他職務時,可以按照規定使用警車、警燈和警報器。 駕駛警用摩托車需要戴警用安全頭盔
二、使用要求
警車應當由人民警察駕駛,駕駛警車時應當按照規定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駕駛汽車可以不戴警帽,駕駛摩托車應當戴制式警用安全頭盔。駕駛警車應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和人民警察證,駕駛實習期內的人民警察不得駕駛警車。
警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有關規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檢查。
三、警燈、警報器的使用
警車執行下列任務時可以使用警用標準燈具、警報器,趕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現場,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追緝交通肇事逃逸的車輛和人員,押解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執行警衛、警戒等任務